成都高新区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执业认定现场审查验收
为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和《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2002]10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我区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高新区医学会受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卫计处的委托,制定了成都高新区医疗机构行政许可事项技术审查方案,于2017年6月16日下午对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所执业认定进行现场审查验收。
现场审查工作全程由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卫计处的吴博生老师督导,高新区医学会秘书处参与组织工作,抽调了市第二人民医院的阳眉老师、白美蓉老师和费新潮老师,组成审查专家小组。在现场,三位专家分别对该门诊部进行了详细地审查验收,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促进该门诊部进一步规范化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