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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8-10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川继委办发〔202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s∶//cmegsb.cma.org.cn)进行填报。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备案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请各申办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上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二、 每个项目邀请1-2名在省卫生健康委主管社会组织及其分支机构担任常务委员及以上职务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三、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的同时,填写纸质"四川省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需主办单位盖章,签字和内容均填写完整之后于9月10前报送至成都市继教办。(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贝森南路18号B810 蔡老师 濮老师 81710302)


四、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四川省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主办单位盖章之后于9月10日前将纸质版汇总表报送至成都市继教办(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贝森南路18号B810 蔡老师 濮老师 81710302);电子汇总表word/excel版(附件3)发送到邮箱 cdsjjb@126.com。


五、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可申报冠名本单位或本单位作为唯一/第一主办单位的项目,不得为其他机构申报项目。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不可重复申报。最近一个周期校验结论为暂缓校验或被撤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机构,或最近一个周期年检不合格或被注销法人身份的机构不得申报或备案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六、 项目负责人要求近3年曾担任过国家及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


七、 鼓励申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及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


八、联系人张玫,电话∶028-86130880


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学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pdf

附件1 全继办 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含附件).pdf

附件2 四川省2022年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pdf

附件3:2022年国家继教项目单位汇总表(1).pdf